1楼
- 披星戴月
- 2021/8/14 15:03:24
创新人才奖申报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任职情况汇总表》各一份(以上表格由申报网站生成,申报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打印后由单位经办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单位国税纳税证明和地税纳税证明。
3.法人证书(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企业法人单位可不提供相关证照)。
4.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需提供设置内设机构的文件,以及企业申报部门表(此表由申报网站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与公司实际组织架构一致,打印后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符合企业申报条件有关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个人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个人申报表》一份(此表由申报网站生成,申报表中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信息一致,打印后由本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报人为外籍和港澳台的可不提供)。
3.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记载申报人2016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于独资或合伙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在我市税务部门网站核实后签字确认)。
4.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在企业担任相应职务的,须提供正式任命文件。金融机构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高管人员,须提供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管任职资格文件和公司任命文件;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企业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或总部任命文件。
(2)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高管人员,须提供经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文件和公司任命文件。
(3)自主申报名额申报人员任职证明以及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4)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的须提供一级学科的证明材料和所在单位出具关于学科带头人的证明文件(收原件)。
(5)市级以上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须提供课题立项批准文件和合同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收原件)。
(6)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收原件)。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不提供认定证书。
(7)其他符合个人申报条件有关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